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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经济日报社应届高校毕业生第二轮招聘公告
2020-04-23 16:37:56   地区:北京   浏览:0

  4.体检和考察。复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初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综合表现,参考心理测试情况,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经济日报社将安排专人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经济日报社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到指定医疗机构复查一次。经济日报社将派出考察组到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所在学校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日常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如报考人员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考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递补。考察结束后,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的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5.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经济网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待备案通过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2.在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确定自愿退出的,请务必及时与经济日报社沟通。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

  4.招聘咨询电话:010-58393360、58392285

  监督举报电话:010-58392345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遵守经济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主要信息不完整或不实的,以及违反招考单位招聘工作相关要求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经济日报社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020补充校招需求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