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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美术馆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0-04-23 16:39:22   地区:北京   浏览:0

  (四)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评

  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评,应聘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清单另行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信息虚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考察及体检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体检须到中国美术馆指定的医院进行,考察将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如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

  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八、其他要求

  (一)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制度。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短信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报考岗位,一人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一号中国美术馆

  邮政编码:100010

  联系电话:010-64010085

  邮箱:rs@namoc.org(仅作咨询答疑用,不接受报名)

  附件:中国美术馆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中国美术馆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