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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城建大学招聘博士等人员公告
2020-04-17 21:41:24   地区:天津   浏览:0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按要求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示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委员会组织试讲、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岗位考察人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察

  ①考察方式。由学校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拟聘岗位工作,进行实岗考察。考察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职业素养和工作作风等。

  ②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一般应在2020年9月底之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我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岗位并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马老师刘老师022-23085027

  QQ群:1071436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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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天津城建大学公开招聘博士等岗位计划.docx

  天津城建大学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