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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公告(第二轮)
2020-04-17 21:34:07   地区:浙江   浏览:0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就读学校出具政审意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工作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政审意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出具政审意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如有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国内外论文,须提供论文PDF纸质版和SCI收录证明材料各一份(收录证明由学校图书馆或其他具有出具收录证明资质的机构出具);已被杂志社接收但未发表的外文SCI论文,须提供杂志社来往邮件截图(含网址)及中文翻译说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各一份。

  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应由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医院面试

  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测评应聘者的基本职业素质、实践经验以及对医院的认同度、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处理业务的能力和表达、行为方式、情绪反应等因素。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若岗位招聘计划未落实的,可结合应聘人员考试情况及本人意愿,经面试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安排岗位调剂。

  4、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核

  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可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的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我院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是否符合要求。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往届毕业生在2020年12月31日前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及录用手续的,我院不保留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我院网站(www.wzhospital.cn“人才招聘专栏”);

  2、主管部门网站(http://rsc.wmu.edu.cn/);

  3.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wzhrss.gov.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我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处或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