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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准格尔旗旗直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2020-04-11 18:07:4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1.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招聘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

  3.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岗位,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4.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考察范围,并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根据岗位,并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岗位,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岗位,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此次报考护理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到所报考公立医院的直管乡镇卫生院服务不低于两年,否则视为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旗直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准旗其他考试。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均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公告由旗卫健委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卫健委:0477-4886335中心医院:0477-2273240

  中蒙医院:0477-4705047人民医院:0477-492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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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准格尔旗旗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