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天津市宁河区卫健系统赴河北医科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2020-04-08 12:57:19   地区:天津   浏览:0

  (二)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参照体检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三)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天人力资源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工作满三年仍未取得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聘用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此次招聘中被确定体检合格后,不得再报考宁河区卫健系统组织的其他考点招聘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22-69591634

  技术咨询电话:022-23266305

  监督举报电话:022-69116297

  点击下载>>>

  2020年天津市宁河区卫健系统赴河北医科大学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