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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宁河区卫健系统赴河北医科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2020-04-08 12:57:19   地区:天津   浏览:0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用于资格审核,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或退报。

  (二)资格审核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1、2020届毕业生需提供:

  (1)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

  (4)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2份复印件;

  (6)就业协议原件(三方协议)和2份复印件;

  2、非2020届毕业生需提供:

  (1)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5)报到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6)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7)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学位认证报告2份;

  (8)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9)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中级以上技术资格证书;

  (10)报考我系统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需由用人单位开具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复印件一式二份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六、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在笔试考区显著位置公布。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生按我单位通知的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天结束后,在考点显著位置公布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

  八、招聘办法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实施政策倾斜的通知》(津卫人〔2020〕214号)精神,报考我系统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经用人单位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一)体检

  按照统一安排,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