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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理工大学招聘公告(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
2020-04-08 13:02:08   地区:天津   浏览:0

  (二)教学科研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应聘人员各学习阶段均须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大学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学习,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之内。特殊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同等条件下,国家级人才作为导师直接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聘用。具体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方式

  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均通过天津理工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hr.tjut.edu.cn/zpsys/)进行注册报名,并以附件形式提交个人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和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等材料;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及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的扫描件;

  ③主要完成的研究项目及重要获奖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排名)、项目来源和经费,以及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扫描件;

  ④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及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通用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他引次数,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⑤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二)报名时间

  招聘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全年招聘。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学校直接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招聘对象为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四)考试考核

  主要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由各用人部门测评考核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进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五)校级审查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提交校引进人才专家小组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七)考察

  学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对人选进行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纪律、道德品质、人际沟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在公示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公示环节。拟聘人员将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的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