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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城市学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硕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2020-03-06 18:25:22   地区:湖南   浏览:0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心理测试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由人事处组织二级学院(部门)、教务处、科技处、纪委等专家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因故不能到岗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可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对学校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录用。

  应届毕业生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后方可正式录用。

  五、聘用待遇

  一经聘用,学校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4年,试用期(其中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3个月,无工作经历的试用期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作期间聘用待遇参照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享受相应待遇。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过程中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选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37-611002515007371982(汤老师)

  3.录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在试用期内,如有违反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学校将解除劳动合同。

  4.上岗后若发现录用人员个人档案材料造假或报名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实的情况,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和联系地址:

  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一办公楼217室。

  电话:0737-6111010;0737-6111336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邮政编码:413000

  报名电子邮箱:hncur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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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湖南城市学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硕士研究生招聘需求一览表.xlsx

  2:2020年湖南城市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湖南城市学院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