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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日报社国内高校应届生招聘公告
2020-03-04 17:37:24   地区:北京   浏览:0

  (五)考察和体检。

  中国日报社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并审核人事档案,若人选考察合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中国日报社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中国日报社承担。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到指定医疗机构复查一次。

  如拟聘用人员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待备案通过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候选人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名多个岗位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二)笔试、面试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将通过候选人申报职位时所填写的手机及邮箱地址发送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收邮件。

  (三)在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确定自愿退出的,请务必及时沟通。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

  六、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遵守中国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主要信息不完整或不实的,以及违反招考单位招聘工作相关要求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中国日报社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10-64995975、5946、5495

  监督举报电话:010-64995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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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招聘公告中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x

  中国日报社人事部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