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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太原科技大学人才招聘公告
2020-02-28 19:28:49   地区:山西   浏览:0

  3.高端人才三级岗位

  海内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山西省“青年三晋学者”;山西省“百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博士生导师;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Nature子刊、中国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ESI高被引论文(须经三位同行专家函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学术骨干

  1.学术骨干一级岗位

  海内外高水平大学讲师或水平相当者,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学术骨干二级岗位

  海内外知名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3篇及以上;SSCI、A&HCI收录1篇及以上;CSSCI核心版论文3篇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学术骨干三级岗位

  紧缺专业博士毕业生。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且博士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博士毕业生

  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学术论文(理工科:SCI收录1篇及以上,文科:SSCI、A&HCI、CSSCI核心版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且博士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近;年龄不超过35周岁。通过英语六级或具有半年以上国外留学经历。

  三、招聘待遇

  (一)学校对各类人才的待遇见下表(单位:万元)见附件

  注:1.安家补助费、科研启动费分三次发放,在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后发放1/2(科研启动费独立设账),剩余部分分两年发放。

  2.引进人才从引进后第三年起纳入学校正常岗位目标考核与工资薪酬体系,高端人才同时享受特殊人才补贴(一级30万元/年、二级20万元/年、三级10万元/年)。

  3.对于特殊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引进,学校实行“一人一策、一队一策、一事一议”的引进办法。

  (二)山西省对来晋工作优秀博士毕业生的资助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在用人单位引进待遇的基础上,由省财政给予来晋工作的优秀博士生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来校工作后申请)。

  (三)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可申请太原市生活补助

  根据太原市《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的通知》精神,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太原市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月5000元(已获省级财政10万元生活补助的,按照补齐原则,每月补助标准为3333元)。

  四、招聘学科(专业)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学、光学工程、力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历史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日语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设计学、法学、体育学(以上专业工作地点在太原)

  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技术及工程、通讯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机械工程、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企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矿业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相关专业、制药工程相关专业(以上专业工作地点在晋城校区)

  五、人才引进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准备下述应聘材料:

  1.填写《太原科技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文献收录检索申请表》(见附件,可从人力资源处下载中心下载);

  2.反映申请者本人科研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论文SCI检索证明、著作封面及目录、专利证书、科研项目获奖证书及其它学术成果证明;

  3.申请者英语水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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