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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招聘疫情防控人员公告
2020-02-25 21:51:43   地区:山西   浏览:0

  (七)公示聘用

  待疫情结束后,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本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市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审核盖章。招聘单位法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0350-3336318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监督电话:0350-3301902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0350-3305565忻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0350-3333625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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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忻州市疾控中心紧急招聘疫情防控人员报名表.doc

  忻州市疾控中心紧急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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