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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2人)
2020-02-06 17:34:40   地区:山东   浏览:0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按照相近专业应聘的、按照新旧专业对照关系应聘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2月20日10: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A4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和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分微信扫码和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网银两种方式,应聘人员可任意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缴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残疾人应聘的,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2月19日16:00前)将免笔试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确认邮件收到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A4类岗位按1:1,研究生岗位按1:2,其他岗位按1:3)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采取与省里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笔试时间是否调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研究确定,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将及时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网站信息。

  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1类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A4类岗位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