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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1-03 17:00:59   地区:广东   浏览:0

  D.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E.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F.招聘岗位有职称等执业、职业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学院届时将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在面试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并提交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核定。经审核合格的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试

  (一)本次招聘免予笔试,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均为15分钟。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按监督评委评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面试监督评委评分相同的,采取加试形式决定名次。

  (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列为招聘对象。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并按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名单。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学院组成考察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和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学院审核,报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名。因考生原因影响报名、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考生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存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20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考生均须于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等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专业目录范围内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培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如培养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考生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