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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19-12-29 21:35:44   地区:山西   浏览:0

  (7)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8)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的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留学人员由学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三)考核方式

  学院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外请)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实施考核。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直接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等。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采取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同一岗位不达5人的总成绩为面试考核成绩,同一岗位达5人及以上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考核成绩×4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若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学院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学院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1月毕业的学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有工作单位的,到所在单位考察,其他待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考察。另外,所有被考察人员均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不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批复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引进人才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备案。

  (八)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拟引进人才填写《晋中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组织人社、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人事、工资、入编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者,由学院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复后,予以解聘。

  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其中,在引进岗位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违约的,应当按照《晋中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已享受的各项待遇,按实际服务年限每年20%的比例递减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