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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第二次招聘简章
2019-12-23 12:00:10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体检结果报市卫健委。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2.考察工作由市中心医院具体实施。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市卫健委。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考察结果由市卫健委报市人社局。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2019及2020年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本次人才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包括我市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数或类似岗位)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市中心医院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纪律和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其他

  (一)人才招聘考试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鄂尔多斯市卫健委官方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登陆网站查询。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造成信息遗漏,后果自负。

  (二)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0477-8363270、8576632、8367262、8367182

  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8588508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858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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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