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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第二次招聘公告
2019-12-19 14:55:50   地区:云南   浏览:0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政策研究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云南人才网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接受考生分数查疑书面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拟聘人数: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云南人才网的公告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云南省人才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