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资格复审对象为入围面试的人员。
2.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主要荣誉及获奖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应届)等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复审时间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者还需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综合笔试、面试情况,确定录取人员。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章。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清华附中负责业务考核。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http://www.nanhu.gov.cn)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教育、人社部门、清华附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公开招聘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2058367;监督电话:0573-82058801。
2019年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019年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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