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9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招聘教师简章
2019-12-16 22:19:59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9)报考岗位要求师范类专业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教育”、“教学”等字样,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

  (10)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呼和浩特市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教师等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面试

  (一)面试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面试实施方案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组织实施。

  (二)教师岗面试采取现场备课、授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面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且无法计算面试平均成绩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对面试时实际当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未达到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

  (四)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使用汉语。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以用蒙古语(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也可以用汉语,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报考人员用蒙古语面试的试场,必须配备两名蒙古语翻译人员。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进行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作为准考证,面试开始时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在考场内逗留。面试过程中,面试场地实行封闭管理,面试人员的手机处于关闭状态并进行集中管理。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除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经市教育局同意报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一并公布。

  (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