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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招聘教师简章
2019-12-16 22:19:59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对于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向市教育局书面申请,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12月30日9:00至2020年1月2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将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包括教师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综合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考试不设参考书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月4日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合格者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按实际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供考生选择。选择蒙古文试卷(部分内容加注汉文)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语兼通(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报考者自行选择试卷和答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及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五)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根据笔试总成绩提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其中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请关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有关公告。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2019年公招领导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报告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4)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7)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

  (8)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