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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第一次招聘公告
2019-12-09 09:09:42   地区:重庆   浏览:0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综合情况(考试时间为10分钟)。试讲后进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专业实践动手能力水平。

  专业技能测试后1天内在学院官网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心理测试、面试时间地点。

  (3)心理测试

  考试时间:2020年1月6日;考试地点:学校行政办公楼303室。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评,无明显心理问题。

  (4)面试

  考试时间:2020年1月6日;考试地点:学校行政办公楼312室。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的非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和通过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实作两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根据拟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出现面试人员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成绩可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招聘岗位(其面试比例须不低于2:1)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二者之一即可。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结束后2天内在学院官网公布考生面试人成绩及总成绩(所有测试科目成绩),同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 总成绩计算方式

  教师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30%(试讲成绩、专业实践能力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40%。

  非教师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

   体检时间:2020年1月8日

  体检医院:临时通知。

  2.参加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仍相同,按试讲成绩高到低确定,若再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科研获奖情况优先。

  3.体检内容及标准

  体检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4.体检要求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学院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