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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12-09 09:10:35   地区:重庆   浏览:0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素质两科,实行闭卷考试。教育理论、专业素质考试及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按市教委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

  考生通过各招聘单位预留的电子邮件进行报名(附件1),报名时需发送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件。考生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若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12月26日—27日 9:00—18:00

  考生到报考单位参加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须提供本人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余材料限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

  3.《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 1寸登记照(2张);

  5.报考岗位的其他证明材料。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不按要求提供材料、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取消报考资格。各岗位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于2019年12月31日在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和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各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最低须达到3∶1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三)考试考核

  1.笔试(教育理论100分、专业素质100分)

  时间:2020年2月15日(星期六)。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科目内容时间地点

  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9∶00—11∶00详见《准考证》

  专业素质报考岗位专业知识、能力14∶30—17∶00

  2020年2月21日在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和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面试(总分100分)

  时间:2020年2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及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

  各单位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者均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其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若因考生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1:3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凡面试比例低于1:2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递减后的招聘岗位名额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两科总成绩需不低于120分。

  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中对面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现场临时抽签分组,确保当天完成面试工作。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评定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对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人员,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教委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3.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教育理论成绩×30% + 专业素质成绩×30% + 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