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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2013年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2013-05-07 10:02:53   地区:甘肃   浏览: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经市考录领导小组研究,2013年平凉市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2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录用计划

  2013年,全市计划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29人,具体职位、考试录用人数、职位要求等详见《平凉市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表》。

  二、考试录用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事业单位干部);

  2、2010年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2010年5月3日之前任职);

  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在40周岁(1973年5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任职期间个人或集体受过县(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5月3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3年5月6日-12日为报名时间。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党委推荐,到县(区)委组织部、平凉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报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照片5张,并填写《甘肃省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县(区)委组织部、平凉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纪检、信访、人社、教育、计生等部门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审查合格者上报市考录办进行资格复审,由市考录办对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参加考录的村干部个人或集体在任期内、大学生村官个人在服务期内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委、市政府,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区)委、县(区)政府表彰的情况,在报名时由县(区)委组织部、平凉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审核,报市考录办确认并备案。报名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减少考录计划。

  四、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乡镇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本次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在平凉市,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加分项目:对村干部个人或集体在任期内、大学生村官个人在服务期内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7分;获得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获得省直部门(单位)、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3分;获得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区)委、县(区)政府表彰的加1分。对因同一事项获不同层次奖励的,只加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对因不同事项获奖,可累计加分。获奖加分与笔试成绩之和上限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