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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2019-12-05 10:11:31   地区:山东   浏览:0

  (三)人员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台儿庄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提出聘用意见,与台儿庄区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

  对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聘用。

  六、薪酬和相关待遇

  本次招考为劳务派遣制非在编人员,工资不低于枣庄市台儿庄区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合同后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工作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有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解释权归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台儿庄区劳务合作中心。咨询电话:0632-6639960

  附件: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

  台儿庄区劳务合作中心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