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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乌海市事业单位招聘109人公告
2019-12-05 10:31:10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乌海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蒙汉语兼通人员)”岗位人员先期报名,报考普通岗位的人员后期报名。第一次报名时间截止后,缴费人数达不到1:4开考比例的岗位转为普通岗位参加第二次报名(其他条件不变,第一次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保留报名和缴费资格)。

具体报名时间:

1.报考“项目人员”岗位、“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蒙汉语兼通人员)”岗位人员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9:00—2019年12月11日17:00。.

2.报考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3日9:00—2019年12月16日17:00。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乌海市2019年事业单位(非参公)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1年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护照或者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5)符合报考条件的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市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资格审核及交费

资格初审、缴费在网上进行,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1)“项目人员”岗位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蒙汉语兼通人员)”岗位资格审核时间为:12月9 日9:00至12月11 日18:00。交费时间为12月9 日9:00至12月11 日23:00。交费时间截止后交费人数达不到1:4开考比例的,转为普通岗位再次进行报名(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保留报名和交费资格)。

普通岗位资格审核时间为:12月13日9:00至12月16 日18:00。交费时间为:12月13日9:00至12月16日23∶00。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组成资格审查专门工作班子,严格按照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中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统一审查尺度。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的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的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笔试缺考的、《报名登记表》关键信息填写错误且对资格条件有影响的(如年龄、专业等),不再退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