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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第二次招聘9人公告
2019-11-16 08:33:08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的时间待定,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gzass.gd.cn)的公告。逾期不打印准考证以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面试

(一)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将对拟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记录)、签名的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2.2019年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情况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面试人数

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构成

面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分别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再进行结构化面试,每次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没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60%。

2.综合成绩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序确定。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获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不符合任一条件的,均不能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