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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四季度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人)
2019-11-11 09:52:05   地区:重庆   浏览:0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涪陵区工作满5年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关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查看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3-72232700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023-72220126

      本简章由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涪陵区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需求信息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涪陵区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4.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