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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开州区面向服务期满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10-31 08:33:14   地区:重庆   浏览:0

  (三)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于2019年11月1日下午2:00—5:30持与报名时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到开州区人力社保局5楼事业人员管理科519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责任考生自负。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持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实后领取。

  (四)考核测试。考核测试采取直接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管理知识。考核测试满分100分。考核测试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若考生超过规定时间未参加考核测试,则视其为自动放弃考核测试资格。

  (五)体检。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按规定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到定点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时间和体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通知要求的体检时间、体检集中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其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按照“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原则上坚持实地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基层服务类型及单位、服务期满考察情况、考生总成绩等。

  (八)选岗及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聘用单位为原服务村所在镇乡街道的所属事业单位(具体单位见《岗位一览表》)。报考同一乡镇的按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选岗。

  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批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招聘为镇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才能申请辞聘或向其他单位流动,否则终止其聘用合同,取消其聘用关系,并由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