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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季度重庆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10-28 10:08:04   地区:重庆   浏览:0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11月16日(周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教师岗位: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约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约占30%,)。

  校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约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约占30%,)。

  《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大纲参照2019年4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

  2.专业技能测试

  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专业技能测试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渝中区教委组织开展。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得委托。

  教师岗位、校医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初定于12月23日至12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毕业学校推荐表、成绩单(教务处盖章);④考生报名信息表;⑤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工作经历)事项》(附件4);⑦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⑧档案存放证明;⑨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普通话、英语、教师资格证等);⑩报考有相应教学工作经历条件的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加盖有效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次。

  4.面试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达到120分为基本合格线,在达到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特殊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含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