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9年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和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19-10-19 09:43:34   地区:湖南   浏览:0

  (4)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5)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信方式畅通,经2次电话通知无法联系或2次短信通知、QQ群通知不回复者,责任自负,也请考生及时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

  (二)资格审查:

  提交报名信息完成后,由市妇幼保健院组织政工人事、纪检、业务等部门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在报名确认通知后的3天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八、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由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及市纪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进行。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报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3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对少数急需紧缺的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对于低于1:3比例开考的职位或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该科目(同试卷)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没有可比成绩的须达到50分方可进入面试,报考人员都达不到前述成绩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2.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一科,由《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其中《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部分笔试内容为医卫类法律法规和政策、医德医风等,《专业知识》部分笔试内容为相应职位专业基础知识。其中:报考儿科、妇产科、麻醉、内科、乳腺外科、小儿外科、病理、超声、放射诊断、心电图、眼科、营养、心理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报考护师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部分为《护理学基础知识》;报考检验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部分为《医学检验基础知识》;报考药学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药学基础知识(西药)》;报考儿童康复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康复治疗基础知识》;报考针灸推拿、中医妇科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中医学基础知识》;报考预防医学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预防医学基础知识》;报考网络管理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计算机、网络管理相关知识》;报考法律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法律基础知识》;报考事业管理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报考医疗设备维修职位笔试《专业知识》为《医疗设备维修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中上旬,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

  4.准考证领取:

  笔试前3天在公开招考QQ群发布领取《准考证》通知,同时电话通知未回复收到领取《准考证》通知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5、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对象公布:

  在永州市人事考试院、永州市卫健委、永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

  (二)面试(技能测试)

  1.面试(技能测试)对象确定:

  (1)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按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2)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替补不超过2次(含2次)。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等额的,有面试可比成绩的,考生成绩须达到相同面试科目(同试卷)并相同评委组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无面试可比成绩的,须达到6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