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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重庆市集中组团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19-10-19 09:44:13   地区:重庆   浏览:0

  招聘教师和医学、水利、农业、畜牧、信息技术等专业型人才时,应聘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按规定时限取得必备的职业准入资格证者,可放宽至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

  1.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的学科毕业,且大学阶段获得过校级奖学金;

  2.QS发布的2019年世界大学前300位高校毕业;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的下列人员:

  (1)大学阶段“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省级及以上党委、人民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大学生;

  (3)省级及以上人事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大学生技能竞赛省级二等奖或国家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须有政府行政部门行文或加盖公章确认);

  (4)QS发布的2019年世界大学前600位高校毕业,且大学阶段至少2次获得校级奖学金。

  (五)黔江、潼南、丰都、开州、巫山、巫溪等6个区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全日制研究生的,不作毕业院校要求。

  (六)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事业单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科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流动站的人员,年龄最高可放宽至40周岁)。

  2.“三类”(“本单位同一一级学科”“超龄”“在职”)博士后招收实行严格比例控制,申请者所用招收名额应在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规定的该站“三类人员”招收比例范围内。

  3.不招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人员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七)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核准认可的其他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应聘人员请对照简章正文及各待聘岗位条件(见附件1、2),向附件招聘岗位表中意向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投递《重庆市2019年下半年组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填写附件3)进行报名。也可通过“重庆英才网”事业单位组团招聘专栏报名。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可提前对接考核意向。

  应聘人员在招聘现场须提供《重庆市2019年下半年组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按规定和要求参加考核。

  依据考核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或签订协议人员,可当场签订《意向协议》或《就业协议》。对通过资格审查且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即可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的拟聘用人员。

  未在当场签订意向协议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在招聘岗位名额未满的情况下,经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参加招聘考核小组后续组织的考核测评,由招聘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标准,考核是否符合、胜任岗位要求,并依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若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员,属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非博士研究生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报名应聘及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如“45周岁及以下”指197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三)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