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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凉山州“千名英才.智汇凉山”行动第二批引才395人公告
2019-10-13 13:12:44   地区:四川   浏览:0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如有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奖状等,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考核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面谈、面试、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政策、报名人数情况与岗位需要自行确定)。 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进行面谈或面试的,考生总成绩=面谈或面试成绩;

进行面试+笔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对只进行了面谈或面试的考生,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笔试等环节对考生业务技能水平或综合素质进一步测试,择优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签订意向性聘用协议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或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参照领导干部体检标准执行;其余人员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考察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标准、专业素养、人岗相适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核实,做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因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察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引进人员,由县(市)或用人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取得岗位要求的证件、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引才政策及待遇

(一)服务年限。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最低服务年限。

(二)职级待遇与安家补助。根据《凉山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试行)》,从州外引进来凉山并与州内企事业单位签订6年以上(含1年试用期)劳动(聘用)合同的刚性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协议的具有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至少发放30万元安家补助;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发放6万元安家补助;到安宁河流域县(市)乡镇、民族聚居区县城、木里藏区乡镇工作的“985”“211”或“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发放2万元安家补助,到民族聚居县、木里藏区乡镇工作的“985”“211”或“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发放3万元安家补助;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1000元岗位激励资金;正高级职称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入住3年“人才公寓”或分别补助每人每月1600元、800元租房补贴。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并符合《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暂行办法》(川财教〔2009〕184号)规定的,按规定予以学费奖补。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实施意见》规定,各贫困县对引进的非定向培养的紧缺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发放不低于2万元的安家补助。引进人才按照附件对应岗位所列激励待遇,享受引才优惠政策,详见《需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