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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侯马市招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人员6人公告
2019-10-08 21:38:03   地区:山西   浏览:0

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 分。

面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在侯马市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侯马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方案由侯马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制定,报侯马市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医疗保障局。

七、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准考证发放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4.工作日咨询电话:

0357—4188567(侯马市医疗保障局)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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