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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包头医学院招聘180人简章
2019-09-20 09:54:21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6、笔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根据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7、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包头医学院网页及时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包头医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通知提前3天在报名网站上发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3:1的比例(应聘人员与需求计划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或递补后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6、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包头医学院人事处负责。

2、面试方式及分数占比:

校本部的教师岗位采取按指定题目回答问题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用时20分钟,满分100分;管理岗和教学辅助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两道题用时10分钟,每道题50分,满分100分。第一附属医院和第二附属医院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两道题用时10分钟,每道题50分,满分100分。

3、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5、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所有应聘岗位(包括“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8、面试结束第二天,在包头医学院网页公示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及考察

1、体检

(1)体检在包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包头医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学校需求情况按照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