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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19-09-16 16:04:4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备案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2019年应届毕业的拟聘用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列编招聘),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简章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660404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考务咨询:0471-6600198、6281828、6601706(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471-6609877(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0471-694491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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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