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19年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9-09-16 16:05:3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所需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要求等),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和我校官网上公告。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护照)、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1张。

  2.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

  1.面试工作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公告至少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和我校官网上公布。

  2.面试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试讲时间为每人20分钟。试讲满分为100分。

  (2)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总计20分钟。

  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当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和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或试讲;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也可以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当天,应聘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到达考场备考室,如未按时到达,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应聘人员按岗位抽取面试序号,由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号依次安排应聘人员入场面试,进入面试现场考生只能报顺序号,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将按照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确定,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试讲采用传统教学方式进行,不使用多媒体设备。

  (二)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学校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加试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