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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19-09-06 21:38:10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打印《2019年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15:00-9月26日12:00。

  (2)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医院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医院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5—7名面试官组成评审组。面试由主考官主持,时间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统一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分值及以上。

  4、面试完毕,对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时,可依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未达到笔试、面试开考比例人员,其笔试、面试总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可确定为体检与考察人员。

  6、应聘人员总成绩、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官方网站、“吉和人力”网站(www.nmgjhrl.com)上公布。

  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应聘人员统一用汉语作答。

  (3)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由“吉和人力”负责,在指定的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医院成立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官方网站、“吉和人力”网站(www.nmgjhrl.com)上公布,公示期为7天。同时,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医院会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员上岗后可享受以下薪酬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000元。

  (2)试用期满后,由主管科室提前提交试用期考核鉴定,报人事科,人事科提交领导小组研究。正式聘用后,执行如下工资,并签定劳动合同,交纳五险。

  ①基本工资:大专700元,本科800元,硕士900元。

  ②学历补贴:大专400元,本科600元,研究生800元。(以本专业最高学历计算,学历须经认证)。

  ③生活补贴:硕士600元,其余400元。

  ④工龄补贴: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计算,3年以下含三年100元;3年至5年(含五年)200元;5年以上300元。

  ⑤从事护理工作,并取得上岗证按照基本工资的10%发放护士10%奖励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