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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文山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2019-09-03 22:31:49   地区:云南   浏览:0

  (四)定向招聘为县级医疗机构编制内工作人员。县级医疗机构应统筹安排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特岗全科医生。

  (五)考核招聘方式回原单位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编人员辞职后应聘为特岗全科医生的,服务期满后,在上级下达给县的事业编制总量不超的前提下,可通过定向考核招聘方式回原单位工作,工龄和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六、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方式招聘,根据笔试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人选进入下一程序。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9月9—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在各县卫生健康局设置报名点,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执业证书、毕业证、临床诊疗工作5年及以上证明(仅限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出具,需由乡镇卫生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和由当地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并加盖公章,以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报名人签名和捺印、日期”,以下同),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各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各县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笔试。

  各地现场报名地点和联系人、联系电话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梁静0876—3131009

  马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田祖学0876—7129739

  丘北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张进香0876—4121009

  广南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郑礼皓0876—5155728

  富宁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纪检监察股胡永明0876—6127170

  (二)笔试(9月21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公布在文山政务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州卫生健康委页面(http://www.ynws.gov.cn,以下同)和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9月22日)。考试成绩在文山政务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州卫生健康委页面进行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一并公布和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四)资格复审(9月24日)。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对应聘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证照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对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安排递补。

  (五)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出现的空岗安排递补。

  (六)选岗。按照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招聘岗位进行自愿选择。对应聘人员放弃选岗出现的空缺岗位进行递补。

  (七)拟聘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文山州卫生健康委页面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县(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县(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岗位培训。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卫办科教〔2007〕48号)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国中医药发〔2007〕21号)要求,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岗位培训合格证。

  八、纪律要求和有关规定

  (一)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复审、笔试、体检、选岗、签订合同、岗位培训及其它事项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