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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第二批招聘(备案制)公告
2019-08-30 00:15:10   地区:江苏   浏览:0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公示

  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其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原件,如未按时取得上述证书,医院有权解除协议。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禁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聘者一经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工作人员若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制度,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0513-59008118

  监督电话:0513-59008110

  0513-85053619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