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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委组织部招聘政府聘员3人公告
2019-08-04 13:18:00   地区:广东   浏览:0

机考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核

在机考成绩合格者中,按机考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岗位聘用名额的1︰3确定入围对象,若机考成绩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资格审核;若资格审核合格,一并参与面试。

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须提交如下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2)《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报考者自行上网下载,填报后用A4纸打印、贴上照片(一式两份)带到审核现场。

(3)报考财会岗位的还需提供会计资格证和相关从业经历证明书。

报考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通知另行通知(详见汕尾人才网)。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机考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机考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后,在汕尾人才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

2.聘用人员工资按《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汕机编﹝2018﹞9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3.聘用人员违反《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汕机编﹝2018﹞95号)和市委组织部有关管理规定的,市委组织部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60-3366733。

附件:1.汕尾市委组织部公开招聘政府聘员职位表

2.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招聘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