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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2人公告
2019-07-29 18:43:29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考察

对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相应递补。

 

(三)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相应递补;

3、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5、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及聘后管理

(一)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临沂市华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产假替岗人员除外),产假替岗人员属于替代性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为6个月,工作结束后不再保留替岗人员工作岗位,该名派遣人员由临沂市华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另行安置。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产假替岗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其他岗位试用期为2个月。

(二)待遇

参照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购买五险一金。

(三)工作地点

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原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武汉路交汇处。

(四)聘后管理

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参照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

本方案由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临沂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民〔2018〕10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临沂市华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