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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事业单位招聘94人公告
2019-07-22 20:13:38   地区:湖南   浏览:0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附件6)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7),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党委系统事业单位报区委组织部、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报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招聘单位应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44—8596586

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44—859668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44—8596730

十一、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人社部规〔2016〕3号和湘人社发〔2019〕1号等规定执行。对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政策由永定区委组织部、永定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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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doc

 

2019年永定区乡镇事业站所岗位明细表.docx

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docx

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docx

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docx

中共张家界市永定区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