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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次)
2019-07-19 19:58:30   地区:浙江   浏览:0

  若在体检、考察中发现不宜聘用或自愿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相关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聘用:

  1.面试成绩未达70分的;

  2.在考试中作弊的。

  (二)2019年8月10日前,拟聘用人员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学科规定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得相应学科国家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的,视为合格。语文学科需取得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户籍的落户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18日),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五)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服务年限,按照《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离本区积分管理办法》(洞委办发〔2018〕49号)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7-6348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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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头区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docx

  洞头区教育局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洞头区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材料提交操作流程.docx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