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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娄底市新化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二次)
2019-07-19 19:59:06   地区:湖南   浏览:0

  6.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另行公告。

  (六)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的说课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折算相加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七)体检

  各层次(小学定点招聘)各学科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当同层次同学科或小学定点招聘同学校同学科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时,以年龄大(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当出现二代身份证和档案年龄不一致时,以年龄大的为准)的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7〕202号)、(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层次同学科或小学定点招聘同学校同学科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现实表现等情况和网上查验考生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真伪。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层次每个学科和小学定点招聘每个学校每个学科限递补一次。

  (九)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的任教学校原则上按各层次各学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其中小学定点招聘的直接安排到所报考的学校。一经聘用,在所聘学校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满5年,对未在所聘单位任教满5年要求流动的,作自动解聘处理。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本次聘用前有正式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其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对象,聘用后,按中共新化县委办公室、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化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18〕6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均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登录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未按招聘机构通知(公告)要求办理,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新化县教育局、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七)本次公开招聘参照《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