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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永州市江永县职业中专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9-07-17 11:37:31   地区:湖南   浏览:0

  经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

  (2)笔试内容:语文、数学、音乐、旅游服务、电子电工、财会、汽修教师岗位为现行职高课程相应学科知识。

  笔试实行百分制。

  (3)笔试考点及时间:

  县职业中专学校,2019年8月6日8:30—10:3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报考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人员于2019年8月4日至8月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县职业中专实训楼六楼小会议室领取。

  (5)笔试成绩公示时间及查询地点:

  2019年8月7日17:00,考生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永县人民政府等网站及江永县教育局一楼公布栏查阅成绩。

  (三)面试

  (1)面试名单公示时间:

  面试名单公示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江永县政府网)。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8月16日,地点:县职业中专。

  (3)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语文、数学以职业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均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音乐、旅游服务、电子电工、财会、汽修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包含专业技能操作展示(60分)和说课(40分)两个环节。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技能为展示舞蹈和声乐。

  (4)面试对象: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参加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语文、数学则须进行面试加试,其他科目以技能展示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测。

  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教育局及其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江永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服务期5年以上(试用期一年),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