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6.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7月25日17:00~21:00之间,登陆“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http://www.wxedu.net/zpbm/)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19年7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吴中区越溪街道越城西路1号)。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当天15:00~17:00,在笔试现场公布笔试成绩与获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同时发放面试准考证。次日进行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报到时间:初定2019年7月27日(星期六)上午7:30。面试地点同笔试地点。
2.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讲。
五、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及管理
吴中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吴中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政审不合格或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用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吴中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按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吴中区人社局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或政审、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区)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一调配和教师交流安排。本次招聘的教师按《苏州市吴中区公办中小学“年金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吴政办﹝2017﹞80号)进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在职期间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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