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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晋中榆次区教师招聘公告
2019-07-14 17:24:10   地区:山西   浏览:0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榆次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相关待遇

  1.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被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初中学段各学科的前50%的人员分配到城区中学任教(初中化学2人全部分配至农村中学任教),小学学段各学科的前30%的人员分配到城区小学任教,其余人员分配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五、时间安排

  (一)7月11日—7月19日媒体宣传。

  (二)7月20日—7月24日网上报名。

  (三)7月20日—7月25日网上缴费。

  (四)7月30日—8月2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8月3日上午组织笔试,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

  (六)8月6日公布笔试成绩,公示讲课入围花名,可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ci.gov.cn)和榆次区教育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60.223.230.66)查询。

  (七)8月7日入围讲课人员到榆次区校园路逸夫小学进行资格复审。

  (八)讲课时间与地点在公示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榆次区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榆次区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榆次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榆次区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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