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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晋中榆次区教师招聘公告
2019-07-14 17:24:10   地区:山西   浏览:0

  (3)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所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其报考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本规定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不能打印准考证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9年7月20日-7月2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两科(公共学科和专业知识学科),共计收取考生100元考试费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于7月20日—7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榆次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5.准考证打印:

  按规定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30日—8月2日期间登录榆次区教育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60.223.230.66),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6.其他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如部分科目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3倍,则缩减该科目原定的招聘计划,缩减指标可调整到其它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时,该专门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将调剂到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岗位转设为一般性岗位后比例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需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请根据补充公告报名,放弃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语、数、外三科综合成绩总分为130分,其他学科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语、数、外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90分,其他学科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语、数、外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90分,其他学科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学科(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和专业知识学科(本学科高中段知识)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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