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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选聘26人公告
2019-07-03 09:36:31   地区:江苏   浏览:0

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五、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相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专业考官对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评价主要内容为学历学位、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获得的各类荣誉、实践实习经历等与岗位相适度(报名时未填写或填写不详实的不计分),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考核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专业考核名单。

评价成绩在苏州市相城人才网(http://www. szxchr.com)公布,并同时公布专业考核名单、时间和地点。也可登录“相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六、考核

考核采用专业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采取为期30天的岗位实践方式,由专业考评组测评参加专业考核人员的专业能力以及岗位适应能力。专业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业考核的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可采用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所有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在相城人才网上公示三天。面试的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设置60分为合格线。综合成绩在相城人才网上公示三天。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复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聘用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递补和其他说明

在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后,因考生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不符合要求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补充材料、递补、补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252。

附件:1.岗位简介表

2.报名登记表

3.部分高校名单

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