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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社会福利院第二次招聘7人公告
2019-05-31 08:56:00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公示、招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招用手续签订聘员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最低从55000元/年起(包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和公示中有不符合条件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二)本招用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增城区社会福利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725631,监督电话:82723293。

附件:《报名表》.doc

广州市增城区社会福利院

2019年5月28日